(一)受助对象
本地行政区域内有需求的残疾人。
(二)受助条件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提出受助申请
希望得到志愿者帮扶服务的残疾人可以到所属的乡镇(街道)残联或社区残协进行需求登记,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本地助残志愿者协会将根据各自的志愿者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也可直接向本地助残志愿者协会提出需求并进行登记。
(四)受助内容
1、乡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残协根据各自的志愿者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各地助残志愿者协会根据业务工作的特点和本地实际为残疾人提供的助残服务内容:
(1)康复志愿者服务:为本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有关康复服务。
(2)职业培训志愿者服务: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有关服务。主要有教学服务,即对所开设的盲人电脑、肢残人电脑、聋人电脑、手机维修、精工织补、插花艺术、美甲艺术、聋人摄影、手语等提供教学服务;生活服务,帮助市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残疾学员料理日常生活等。
(3)扶贫志愿者服务:以“一助一”、“多助一”的形式,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
(4)教育志愿者服务:以资金帮扶、知识帮扶等形式,帮助贫困残疾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5)宣传志愿者服务:关注残疾人事业,主动积极对残疾人事业进行宣传报道。
(6)维权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正当的维权服务,提供代书、代理、调解、辩护等法律服务。